1. 开放运行情况
中心承担材料类专业开设的实验课程教学、综合实验和毕业实习等任务,同时每年承担全校通识课“陶瓷欣赏与制作”1200人左右的实验教学任务。另外,中心在计划实验课以外的时间对本科生开放,鼓励本科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创新性、探索性实验研究。学生可通过中心网站,按照网上预约程序预约时间,实验技术人员按预约情况准备实验,学生在实验教师指导下进行实验。每年约有150名大学生在中心开展课外科技活动、“挑战杯”研究以及大学生创新实验。一些学生通过实验创新探索,取得了良好成绩,有的获得了省级或校级奖励,有的在重要的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。
2. 管理制度
中心为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有序,制定了《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制度》、《实验室管理制度》、《仪器维护管理制度》等制度,对中心的日常运作、登记统计、档案整理、设备维护、考核评定、奖励惩处等作出了明确规定。同时针对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和有序开放,制订了《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》、《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》、《学生实验守则》等制度。这些规章制度确保了中心的规范运行,为本科实验教学提供了重要保障。
3. 考评办法
中心的考评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、确保中心的高效有序运行为目标。根据学校定编定岗的要求,中心根据需要确定岗位,并制订相关岗位的岗位职责和管理细则,工作人员采取竞聘上岗。中心主任根据岗位要求,定期、不定期对各在岗人员进行检查。每年年底进行年终考核,采取个人总结、述职、群众评议的方式进行。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现确定考核等级。考核情况归入个人档案,作为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之一。对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。
4. 质量保证体系
中心非常重视本科实验教学质量,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。学校颁布了《本科教学质量标准与控制体系(试行)》(中地大 (汉)发(2004)051 号)和《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关于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、大力培养创新人才的意见》(地大发〔2007〕12号)等文件,建立了从宏观到微观、从整体到具体、包括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实践(实习)教学、课堂教学、实验教学、课程考试及毕业论文(设计)等的教学质量标准体系。通过教学质量管理系统和教学质量信息系统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。对各项教学工作与教学环节达到优秀(A级)质量标准要求的,经学校检查认定后,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其质量责任人给予表彰与奖励。对未达到合格(C级)质量标准要求,其质量责任人必须严肃对待,认真改进;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,学校将停止相关教学工作与教学环节的执行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质量责任人责任。
对于实验教学质量采用校、院两级监控,学校派出教学督导组深入教学一线进行监督,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,对实验设备、实验环境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与手段、实验教学改革等进行评价,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。学院则要求院、系级领导干部每学期跟班听课不少于5次,每位教师跟班听课不少于3次。通过这些措施,及时获取各教学环节的有关信息,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。目前,我校基本形成了“学生评估、督导评估和同行评估”三位一体的教学质量监督体系,有力地促进了我校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,以及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和发展。
5. 运行经费保障
中心的日常运行经费主要源于学校和学院两级,中心专项经费、实验材料经费由学校划拨,每年15万元。
另外,学校还设立了教学实验室建设经费、实验技术研究经费、教学研究经费等。经费分别由教务处、实验室设备处负责管理,中心教师每年向教务处、实验室设备处提出申请,通过立项的形式支持实验室的设备更新与补充、实验教学改革研究、实验教材出版、小型仪器设备的研制和开发、实验教学多媒体课件制作、虚拟实验建设等。